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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酰胺的毒性及安全防范_【晴轩化工】广州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9-11-28 09:49:39     浏览次数: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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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丙烯酰胺毒性及使用标准:

       聚丙烯酰胺本身基本无毒,因为它在进入人体后,绝大部分在短期内排出体外,很少被消化道吸收。多数商品也不刺激皮肤,只有某些水解体可能有残余碱,当反复、长期接触时会有刺激性。聚丙烯酰胺的毒性来自残余的丙烯酰胺单体和生产过程中夹带的有毒重金属。丙烯酰胺为神经性致毒剂,对神经系统有损伤作用,中毒后表现出肌体无力,运动失调等症状。许多聚丙烯酰胺产品已被环境保护局和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可用为饮用水处理、糖汁澄清的水果、蔬菜洗涤等。但是,应用的最大剂量是有限制的。丙烯酰胺在聚合物中残余量应小于0.05%。

  丙烯酰胺的毒性最早是在1954年美国氰胺公司就开始研究,其后美国道氏化学公司有进行了系统的动物实验,国外这类研究一直延续至今,研究表明,丙烯酰胺具有中等毒性,在急性中毒方面,10%的丙烯酰胺水溶液接触皮肤后易被吸收并引起刺激。40%的高浓度溶液与眼接触可引起结膜和角膜致痛损伤。丙烯酰胺对猫的内覆膜注射一次剂量为100mg/kg体重,会引起严重的神经中毒;200mg/kg时会导致猴子死亡。

  聚丙烯酰胺及其水解体是低毒的。大多数聚丙烯酰胺不刺激皮肤。但是,某些水解体可能有残余的碱性,当反复、长期接触时会有刺激性。在装卸、使用时应尽量避免与皮肤直接接触。